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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柴桑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柴桑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场,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现将《柴桑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2月9日
柴桑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美丽中国”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紧扣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大环节”,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高效率、持续发展,不断提升我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二)实施范围。全区各级公共机构。
(三)主要目标。2020年底,全区各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强力助推垃圾分类制度落实
(一)强化宣传力度。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用各种方式组织单位人员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活动,让每个人知晓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工作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搭建参与平台,让每个人践行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节约型机关、文明机关创建目标,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绿色生活方式,让每个人乐享分类。
(二)强化设置配置。按照“四分类”法(红色代表有害垃圾、蓝色代表可回收物、绿色代表易腐垃圾<餐厨垃圾>、灰色代表其他垃圾,根据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地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每个人员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教室等场所)垃圾桶须按两分类(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配置,在楼梯间、楼层廊道、电梯口等区域,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桶或篓);在食堂与就餐区域设置餐厨(易腐)垃圾专用桶、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各单位应设置垃圾集中存放区域,集中存放区域应配置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标准容器。
(三)强化分类投放。各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应按分类目录要求,以及单位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对分类垃圾质量严重不达标的实行拒收,并下发责任告知书。鼓励对可回收物中的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等进一步细分。
各级公共机构(包括食堂)必须在今年年底之前停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和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
(四)强化分类收运。可回收物可自行出售,并做好出售品种与数量记录台账;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由区垃圾专业队伍统一组织收运。城管环卫应完善分类收运服务,优化生活垃圾分类站点布局,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日产日清,有害垃圾定期收集;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检查。有条件的单位可通过购置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系统产品,提高可回收物回收质量和回收效率,减少人力成本。
三、推动强制分类措施深化
(一)提倡绿色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贯彻落实有关节约粮食和制止餐饮浪费的意见,深入实行光盘行动,减少湿垃圾产生。
(二)提倡源头治理。要积极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的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的收运工作。鼓励引入生化处理机,对易腐垃圾实施就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三)提倡定时投放。鼓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实施定时定点投放,以集中精力开展投放环节的指导与监督,提高分类质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
(四)提倡示范带动。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分类宣传员;制止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等现象,当好分类督导员;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中,当好分类示范员。
四、推动强制分类重要举措
(一)加强领导。为扎实推进我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柴桑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柯景坤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苏友宏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戴光辉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汪月兴 区机关事务局局长
成 员:沈能国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蔡报松 区住建局副局长
齐义红 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友淼 区教体局副局长
张友权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魏安清 区商务局党组成员
罗其相 区公安局副政委
冯道文 区卫健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机关事务局,汪月兴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各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指导,及时研究部署,狠抓任务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履行主体责任,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意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机制,落实一名联络员,一名指导员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单位联络员和指导员名单须在12月31日前通过加入微信群“柴桑区公共机构节能群”(群二维码见附件)上报。
(二)加强考核评估。各公共机构要建立记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种、产量、去向等内容的台账,区城管局、区机关事务局结合实际将开展不定期督促检查并通报,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消极不重视、不作为或被有关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的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本单位职工的宣传培训,建立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宣传、指导本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迅速开展。各系统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须于12月31日前报送区机关事务局(邮箱:359360113@qq.com),工作方案里必须包括能对所有人员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教室等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可进行溯源的具体方式,要能准确找寻每份(袋)生活垃圾所投放的单位(部门、科室或个人)。
各系统下属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与考核。
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有合理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区城管局或区机关事务局答复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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