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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拥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场,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黄拥华同志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国文同志任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免去其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姚 波同志任区红十字会专职副监事长;
林 炜同志任江西进取律师事务所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和淼同志任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帅美华同志任区陶渊明纪念馆馆长、区文物保护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胡承贤同志任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骆 飞同志任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张治中同志任沙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凌 燕同志任城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苏友宏同志的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福桂同志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姚 琼同志的区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吴从勇同志的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喻成明同志的区乡镇财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玉兰同志的区沙城工业园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卫华同志的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赵 霏同志的区司法局沙河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邱 斌同志的区司法局江洲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杜鑫钰同志的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场秩序规范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友锋同志的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区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免去吴周群同志的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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